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9.“诸水的洪水泛滥在地上”表示试探的开始。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此处论述的是涉及理解力事物的试探;如前所述,这种试探首先到来,是温和的。因此,它被称为“诸水的洪水”,而不是像17节那样简单地称为洪水。因为“水”主要表示人的属灵事物,理解力中的信之事物,以及它们的对立面,就是虚假,如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所证实的。
诸水的洪水,或水的泛滥(deluge,经上或译为暴雨)表示试探,这一点从本章开头的前言(705节)和以西结书明显看出来: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在我的烈怒中使狂风暴刮,在我的忿怒中必有暴雨降下;在愤怒中有冰雹降下毁灭它,我必拆毁你们用石灰水所涂抹过的墙。(以西结书13:11, 13-14)
此处“狂风”和“暴雨”表示虚假的荒凉,或虚假造成的毁坏,“用石灰水所涂抹过的墙”表示看似真理的虚构物。以赛亚书:
耶和华神作躲暴雨的避难所,避炎热的阴凉处,因为强暴人的气息如同冲击墙壁的暴雨。(以赛亚书25:4)
此处“暴雨”表示涉及理解力事物的试探,这种试探与被称为“炎热”的涉及意愿事物的试探截然不同。
同一先知书:
看哪,主有一大能大力者,像冰雹的暴雨,像摧毁性的狂风,又像汹涌泛滥的诸水。(以赛亚书28:2)
这描述了试探的程度。又:
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淹没你;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烧不着你。(以赛亚书43:2)
此处“诸水”和“江河”表示虚假和幻想,“火”和“火焰”表示邪恶和恶欲。诗篇:
为此,凡圣洁人都当趁可寻找的时候祷告你。多水泛溢的时候,必不能到他那里。你是我藏匿的地方,你必救我脱离苦难。(诗篇32:6-7)
此处“多水泛溢”表示试探,在诗篇还被称为洪水:
耶和华坐在洪水之上;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诗篇29:10)
从这些经文和本章开头的前言(705节)清楚可知, 洪水或水的泛滥只表示试探和荒废,尽管按上古之人的习俗,所描述的是历史事件。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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